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?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由于赵某用手向湖里推船,欲使女孩受惊,该女惊慌落水,后被溺死,赵某的行为直接导致女孩落水溺死,因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。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?主观罪过形式为过失。赵某只是想湖内推船,以此惊吓女孩,并无伤害该女的故意,对于女孩的死亡,赵某并非积极追求这样的结果发生,因此并无犯罪故意,但是赵某应当知晓自己行为的危险性,在主观上应当遇见女孩落水的可能,但是由于由于疏忽大意没有进到应尽的义务,因此赵某的主观罪过形式为过失,疏忽大意的过失。应否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?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,且主观罪过为过失,故应当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,此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,不负刑事责任,因而赵某不应负刑事责任,但应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