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题考的是抵押合同的生效,抵押物的处分的效力
根据《担保法》第41条的规定,当事人以房屋设定抵押的,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,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,因此,本题中甲、丙之间的抵押合同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并没有生效。丙可以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。故B项错误,D正确。对于A、C项,《担保法》第49条规定,抵押期间,抵押人转入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,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,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,转让行为无效。《担保法解释》第67条规定,抵押权存续期间,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,如果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,故A、C项正确。
甲与乙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,因此基于同一套房屋的其他处置都侵犯了乙的合法权利,都是无效的。
没办理抵押登记肯定合同不生效